室内装饰设计与照明的分类
作者: 更新日期:2013-12-16 11:44:36
1)在室内装饰设计中可按照明的功能分类
①正常照明:正常工作时使用的照明,通常单独使用也可与事故照明、值班照明同时使用,但须单独控制。
②应急照明:在正常照明发生故障时可供继续工作或安全疏散的照明。应急照明应设置在容易引起事故的场所和主要通道及入口,应急照明需要采用瞬间启动的可靠光源,在室内装饰设计过程中通常采用白炽灯或卤钨灯。
③障碍照明:设置在障碍物上作为障碍标志用的照明。
④值班照明:非工作时间供值班人员使用的照明。
⑤装饰照明:烘托空间氛围,突出空间特征的照明。
2)按灯具的光照方式分类
光源的直射、反射、点射、漫射、透射在室内照明与装饰设计中具有不同的作用,按照光照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:
①漫射照明:光照均匀、投光比例相等。
②直接照明:直接照明不照射顶棚,较易得到光线稳定的效果,常采用铝制灯罩的灯具、吸顶灯、嵌入顶棚内的灯具。
③间接照明:间接照明的光线柔和并有扩大空间的效果,常用暗灯槽形式等。
3)按照灯具照明布局方式分类
①基础照明:在室内装饰设计过程中,基础照明是最基本的正常照明方式,使空间能够获得均匀的照度,适用于对光的投射方向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,如办公室、会议室、仓库等。
②重点照明或局部照明:重点或局部照明是对主要场所和对象进行重点照明,如商场、酒吧、展厅等,重点或局部照明起到突出空间和物品的作用,重点或局部照明要注意其亮度与周围空间的基础照明相配合。
③艺术照明:通过应用不同的灯具、不同的投射角度、不同的光色改变室内空间气氛和情调,增添空间层次和渲染空间环境的艺术氛围,同时光照和光影效果还是构成室内装饰设计中最为生动的美学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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